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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肥市“迎新春、送温暖、稳岗留工” 行动计划

发布时间:2021-01-25 18:07:05

好消息!

明确了!

春节留在合肥

可领不少于1000元补贴!


1月23日,我市出台《合肥市“迎新春、送温暖、稳岗留工”行动计划》,开展“稳岗位”、“送红包”、“送保障”以及“共享用工”四大行动,倡导和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在肥过春节,支持企业发展,促进合肥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。
计划明确针对在合肥务工、非安徽户籍并在合肥缴纳社保的春节期间在合肥务工人员,通过企业申报向符合条件的在合肥外来务工人员每人发放不少于1000元现金补贴,直接发放至在合肥外来务工人员银行账户。


对于未在合肥缴纳社保的外来务工人员、劳务派遣人员,鼓励用工单位春节期间给予一定关爱补助。同时,合肥市将实施“稳岗位”计划,给中小微企业发放稳岗补贴,并同步实施“共享用工”行动,鼓励企业开展共享用工余缺调剂,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。

4大行动方案中所涉及的春节期间是指

2021年2月4日至2021年2月26日

具体行动方案如下

“稳岗位”行动

为中小微企业发放稳岗补贴。减轻中小微企业用工负担,鼓励企业增加就业岗位,实行“免申即享”,无需企业提交申请,依据中小微企业免征社会保险费信息确定补贴企业名单和补贴金额。单户企业补贴金额=风险储备金÷全市中小微企业2020年社会保险费免征总额×单户企业2020年社会保险免征总额,春节前发放到企业银行帐户。


“送红包”行动

为在肥外来务工人员发放“留肥工作红包”。针对在肥务工、非安徽户籍并在肥缴纳社保的春节期间在肥务工人员(在税务登记注册在肥的企业,市场监管登记注册在肥的个体工商户,发证机关为市级或区、县(市)级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组织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),通过企业申报向符合条件的在肥外来务工人员每人发放不少于1000元现金补贴,直接发放至在肥外来务工人员银行账户。对于未在肥缴纳社保的外来务工人员、劳务派遣人员,鼓励用工单位春节期间给予一定关爱补助。


“送保障”行动

鼓励用工单位稳定就业岗位,自行组织或委托机构开展各类技能培训,符合规定的可享受培训补贴。大力推进根治欠薪专项行动,加强纠纷处置和隐患排查,确保春节前欠薪问题“两清零”。发挥失业保险稳就业作用,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,继续实施返还失业保险费政策。阶段性降低企业失业保险费率、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。


“共享用工”行动

鼓励企业开展共享用工余缺调剂,积极引导外地员工留在合肥,并为留肥外地员工提供合适工作岗位,对企业自身缺乏工作岗位的,通过“共享用工”模式,积极主动联系其他有岗位余缺的企业,进行员工输送。对春节期间开展共享用工达7天及以上的输送企业,按每人700元标准,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,单个企业补助上限为40万元。
那么,
“留肥工作红包”怎么申请?
需要哪些材料?
今天上午,合肥市人社局最新回应如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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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留肥工作红包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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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时间

“留肥工作红包”分两阶段发放。第一阶段于春节前预拨50%(不少于500元/人),申报时间为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2月1日;逾期没有申报的,视为自动放弃,不再受理。第二阶段于春节后核拨剩余50%(不少于500元/人),申报时间为2021年2月18日至2月23日;第一阶段没有申报的企业不再受理。


2

申报流程

第一阶段,企业将申报资料一式三份报送至所在县(市)、区(开发区)人社部门,由各县(市)、区(开发区)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后将预拨资金拨付至企业账号,并由企业在3个自然日内拨付至员工个人。


第二阶段,企业将申报资料一式三份报送至所在县(市)、区(开发区)人社部门,由各县(市)、区(开发区)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后将核拨资金拨付至企业账号,并由企业在3个自然日内拨付至员工个人。


3

申报材料

第一阶段:(1)合肥市2021年企业稳岗留工实施方案;(2)合肥市2021年春节期间稳岗留工资金申请表;(3)2021年春节期间省外留肥员工汇总表;(4)申请春节期间稳岗留工资金承诺书。


第二阶段:(1)合肥市2021年春节期间稳岗留工资金申请表;(2)2月18日、2月27日在国务院客户端提交的“通信大数据行程卡”(打印件)。


上述申报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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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共享用工”余缺调剂补助申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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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时间

2021年3月1日—3月10日。逾期没有申报的,视为自动放弃,不再受理。


2

申报流程

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向所在县(市)、区(开发区)人社部门申报,县(市)、区(开发区)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后拨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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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材料

(1)合肥市2021年春节期间共享用工补贴申报表;

(2)合肥市2021年春节期间共享用工人员花名册;

(3)共享用工薪酬发放证明;

上述申报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。



其他说明事项

1、行动方案中所涉及的春节期间是指2021年2月4日至2021年2月26日。


2、“留肥工作红包”和“共享用工”余缺调剂补助所需资金从稳就业相关资金中列支,优先使用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。各区(开发区)先行支付后,市财政按50%给予补贴。四县一市可参考本方案执行,所需资金自筹解决。


3、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取消申报资格:(1)因企业疫情防控不到位或违法违规,产生重大事故,造成群体性上访或其他恶劣影响的;(2)申报材料不实,弄虚作假套取、骗取财政资金的,取消申报资格的同时,年度内不得申报财政扶持资金,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并对外公开相关违规信息,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;(3)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,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。


4、各县(市)、区(开发区)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,严格落实包保责任,严控我市疫情传播风险,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,确保企业疫情防控与稳岗留工全面推进。


5、本计划自印发之日起实施。市人社局、市财政局负责解释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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