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办理部门 各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
二、申请条件
1.实缴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;
2.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主要经营场所面积不得少于100平方米,且不得为纯住宅;
3.有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;
4.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三、办理地点
瑶海区:瑶海区明光路和平中学教学楼9楼,区人社局就业促进科;0551-64496518;
庐阳区:亳州路182号区政务服务中心18号行政审批窗口;0551- 65699354;
蜀山区:望江西路196号五楼(望江西路与石台路交叉口东北角),区人社局监察科; 0551-65597577;
包河区:包河区包河大道118号区政务服务中心210室,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;0551-63357186;
高新区:高新区望江西路860号高新区管委会一楼区人事劳动局窗口;0551-65315587;
经开区:经开区翡翠路398号管委会B座2415室区人事劳动局就业保障处;0551- 63679190;
新站区:新站区文忠路999号新站区管委会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;0551-65777225;
肥东县:店埠镇人民路15号县政府三楼县人社局仲裁科; 0551-67735200;
肥西县:上派镇县人社局仲裁办; 0551-68828956;
长丰县:水湖镇长寿路58号县人社局仲裁科;0551-66671047;
庐江县:庐城镇文昌路66号人社局仲裁办;0551- 87339557;
巢湖市:巢湖市巢湖中路192号三楼市人社局仲裁办。0551-82185821。
四、办理流程
五、办理材料
1.行政许可:
(1)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(可登录合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:www.ahhfld.gov.cn下载);
(2)营业执照或者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;
(3)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;
(4)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、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;
(5)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;
(6)劳务派遣管理制度,包括劳动合同、劳动报酬、社会保险、工作时间、休息休假、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;
(7)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。
2.变更:
(1)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(变更申请);
(2)单位名称、住所、法定代表人或者注册资本等改变材料。
3.延续:
(1)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(延续申请);
(2)本公司三年以来的基本经营情况。